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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来宾市殡仪馆关于劳务派遣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2025/09/03 1.7w 阅读 221 点赞

单位拟以询价方式确定来宾市殡仪馆劳务派遣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参与报价。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来宾市殡仪馆劳务派遣服务询价采购。

二、采购内容

来宾市殡仪馆34人的劳务派遣服务。

三、采购劳务派遣人员时间

202591日至202691日,共1年。

四、采购主体

来宾市殡仪馆

五、服务内容

(一)根据市殡仪馆工作对劳务人员的需求,中标单位将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派给我单位

(二)负责按时发放工资给被派遣劳务人员(被派遣劳务人员工资由我单位按时转给中标单位);

(三)负责按时缴纳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以上所列的社保及公积金等费用已包含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工资中)。以上缴费比例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社会保障机构的文件为依据执行,如有调整,应根据最新文件对以上各项保险缴费基数、比例做出相应的调整。

六、拨付方式

签订协议后,按月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

七、采购控制价及资金来源

(一)根据财政预算,劳务派遣服务费为40/·月,本次采购34人劳务派遣服务,一年的服务费为34×40/·×12个月=16320元,以此为劳务派遣服务的招标控制价,具体以实际的发生金额结算。

(二)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

八、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的缴纳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六)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七)在来宾市城区范围内有办事机构。

九、相关要求

(一)响应劳务派遣询价的公司要具有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务派遣服务公司与我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并按《劳务派遣协议书》实施。

(三)劳务派遣服务公司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并按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遣给我单位使用。

(四)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报价无效

1.对报价超过控制价范围,或者不合理的低报价(按相关文件规定);

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没有劳务派遣服务业务的;

3.没有响应采购询价的;

4.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

5.违反采购相关文件规定的。

十、参与报价及确定成交服务单位

    (一)请按照本次询价采购的要求向我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费报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务派遣许可证复印件等询价响应材料(以上材料每份均须加盖公章),使用档案资料袋密封盖章后,于20259818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以邮件到达时的邮戳日期为准)来宾市兴宾区跃进路东郊外来宾市殡仪馆,逾期无效,联系人:黄小华,联系电话:4224010

(二)本次询价按合理最低的单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附件:劳务派遣服务费报价表

来宾市殡仪馆

202593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