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县(区)民政局、合山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本级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我局决定对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24年度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年检)。请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时通知所主管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并对年检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初审结论。接受年检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年检结论关系到社会组织的社会信用、税收优惠、等级评估、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重大权益,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填报年检材料务必要做到真实、准确、完整。我局将通过抽查审计、实地检查、书面抽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社会组织提交的材料进行抽查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年检时间从下发通知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如需调整报送材料时间,我局将另行通知。
请各县(区)民政局、合山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要求组织好本地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检查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陈莉;联系电话:0772-4278232、0772-4292137。
附件:1.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检查须知
2.2024年度广西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审计报告模板
来宾市民政局
2025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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