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的相关规定和《来宾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来宾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经申报受理、资格审核、实地考察、等级确定、公示等程序,评估工作已全部完成。经研究,决定授予2023年10个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名单见附件),颁发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证书,并为获得3A以上等级的9个社会组织颁发牌匾。
本次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从发文之日起计算。
附件:来宾市2023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获评等级名单
来宾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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