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民政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收养评估工作,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来宾市民政局购买第三方收养评估项目。
采购内容:收养评估壹例(收养申请人收养能力评估和被收养人融合家庭评估)。
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60日内完成。
最高限价服务费:70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采购地点:来宾市民政局。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资格须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规范;
(3)业务范围包含社会调查或者评估,或者具备评估相关经验;
(4)有5名以上具有社会工作、医学、心理学等专业背景或者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正式聘用专职工作人员;
(5)开展评估工作所需的其他条件。
(6)报价函(格式自拟)。
(7)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9)报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近半年内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截止时间
2023年3月16日北京时间9时00分整。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
如愿意参与本项目服务询价活动,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3月16日9时00分前以书面密封形式送至来宾市民政局(来宾市兴宾区新侨路566号,613室,0772-4292137),采用邮寄方式的请邮寄至来宾市民政局(712室,李女士收,0772-4278339)逾期(以邮戳为准)送达的报价材料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介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开询价公告仅在广西来宾市民政局网上发布。其他网站发布的本项目信息无效。
六、询价方式
参加本次询价的单位要求至少三家,以参考报价及综合评价最优的确定为最终采购单位。
来宾市民政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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