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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来宾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16 3.1k 阅读 395 点赞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来宾市民政局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来宾市民政局认真按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开展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及时调整和更新网站、微信公众号各栏目内容,通过主动公开民政各类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2年通过来宾市人民政府网站、档案馆和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查阅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条,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政策性文件3条,行政许可类信息42条。

(一)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条例》和《来宾市民政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的文件要求,规范网上信息生产的全过程和各环节。针对信息发布质量,既高度重视把好导向关,及时开展信息公开自查工作,保证发布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又着重防范出现内容细节错误,确保不出现违规、虚假的信息,做到“双重保障”。政府网站按规定程序送审局内稿件,政策把握不准时及时沟通,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保障政务公开的公信力。

(二)加强政策法规公布

来宾市民政局立足部门职能,高度重视公益色彩浓厚的社会事业,着力推进困难群众精准帮扶、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对外公布《关于公布来宾市2022年城乡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的通知》(来民发〔2022〕60号)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提高民政政策的社会知晓率以及群众对民政政策的认知度。

(三)定期更新重点领域数据公开

针对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每月公开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业务数据,提升公众知晓率,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政务公开队伍的理论化和专业化水平较低,对政策的把握能力有待加强;政务公开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针对目前政务公开存在的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梳理信息,查漏补缺。认真梳理和归类已发布的政府信息,及时补充发布不齐全的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向先进单位交流学习,不断汲取先进单位做法和经验,为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宾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来宾市兴宾区新侨路566号乐滩建设管理局办公大楼7楼,邮编:546100,电话:0772--429011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