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评选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桂民函〔2022〕699号)要求以及自治区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意见,为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同意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政局等两个单位申报“广西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黄燕等四名同志申报“广西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一、广西社会救助先进集体(2个)
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忻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二、广西社会救助先进个人(4名)
黄 燕(女,壮族)来宾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核查员
樊兰莹(女,壮族)忻城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韦丽萍(女,壮族)来宾市兴宾区寺山镇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
梁洁媚(女)武宣县三里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主
任、一级科员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8日-10月9日。
欢迎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拟表彰人选(集体)的情况。具体请与市民政局办公室(地址:来宾市新侨路556号717室,邮编:546100,电话4285080),或与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地址:来宾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楼108办公室,邮编:546100,电话:4278278)。书面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
中共来宾市民政局党组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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