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我局委托代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府采购项目概况
民政资金专项审计项目。预算控制价80000元。
二、报名条件要求
(一)已在来宾市财政局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二)在来宾市城区设置办事机构或分公司,且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需出具无不良行为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总公司、分公司正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有关证书;
(三)公司简介: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五)近一年代理过的业绩证明(提供业绩一览表及委托代理协议,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从事政府采购代理工作人员情况(含学历、从事代理工作年限、有关证书等);
(七)为我局提供政府采购代理服务人员情况;
(八)为我局制定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服务方案及委托代理协议;
(九)收费标准;
(十)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承诺书及根据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选择标准
根据报名代理机构的资质、业绩、人员配备、必要营业场所等综合实力情况及收费、服务标准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细则见附件1),选择得分最高的代理机构代理我局政府采购项目。若已选择的代理机构因各种原因不能履行代理业务的,直接选择分数次高者作为我局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
凡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不良记录的,今后不再作为我局备选的代理机构。
五、报名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1年11月2日下午17:00之前。
地点:上述材料一式两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请将相关材料送达到来宾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来宾市兴宾区新侨路566号市民政局617室),逾期递交材料的,不予接收。联系电话:0772-4292136。
附件:1.来宾市民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取评分细则
2.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承诺
来宾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29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