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全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民发〔2019〕38号)精神,通过单位民主推选,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推荐朱成光同志为来宾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先进个人。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一、先进个人基本情况
朱成光 来宾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副科长
二、主要事迹
朱成光,男,198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2014年5月至今在来宾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工作。该同志在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开展期间,全心全意投入,处处以身作则,协助负责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圆满完成了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各项工作任务。
该同志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该同志责任心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求实奉献,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作为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具体督促检查负责人,该同志认真履职,高标准协调技术单位做好外业调查和内业整理,严格把好质量关。对技术单位形成的成果资料,亲自进行抽查,一旦发现问题,立马督促工作人员及时反馈,并跟踪整改结果。
该同志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在地名普查工作期间,该同志亲力亲为,开展宣传发动、人员培训、实地踏勘、信息采集、整理归档、成果转化应用等多项工作,为地名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和圆满完成作出了突出贡献。
该同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名普查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顾全大局,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能够发挥表率作用。
三、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19年9月4日起至2019年9月9日)。
四、监督电话:0772-4292131。
五、反映情况方式: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表彰条件和要求的,可通过电话、信件和谈话方式向来宾市民政局反映情况和问题。
六、联系地址:来宾市兴宾区新侨路566号来宾市民政局。
来宾市民政局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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