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来宾市民政局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5年11月24日 |
| 标 题:来宾市民政局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来宾市殡葬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来民发〔2025〕29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5日 |
来宾市民政局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来宾市殡葬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本级各有关殡葬服务单位:
根据《来宾市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来宾市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2025年来宾市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来市监联办函〔2025〕4号)、《来宾市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政府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六版)的通知》(来市监联办函〔2025〕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殡葬管理工作,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2025年来宾市殡葬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来宾市民政局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来宾市殡葬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检查实施方案
为加强殡葬服务机构日常监督检查,根据2025年来宾市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抽查检查,进一步加强全市殡葬领域监督管理,规范行业市场秩序,提升殡葬服务管理水平,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检查时间
2025年11月25日至28日。
三、检查对象及比例
来宾市殡仪馆1家(来宾市殡仪馆),来宾市经营性公墓3家(来宾市凤凰岭梦园公墓一期、来宾市湘山陵园、柳州长青墓园),抽查比例100%。
四、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台账检查等方式。
五、检查依据和检查内容
(一)检查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民事发〔1992〕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市本级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来发改价格〔2015〕140号)、《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二)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项目定价虚高。
2.是否有服务收费明细清单,是否存在巧立名目、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是否有诱导、强制捆绑或拆分服务项目收费的行为(检查2025年1月至10月收费情况)。
3.是否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制度,在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
4.殡葬服务和用品价格是否明确标示有重要影响信息,是否存在有高档、中档或高端、豪华等名称标识,刺激丧属心理,引发攀比的行为。
5.是否按规定实施惠民殡葬有关收费减免、优惠措施等,如对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的减免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6.是否推行丧事简办倡议书,推出至少3个治丧总费用分别在1200元、1700元和2500元以内的“一站式”丧事简办平价服务方案供丧属选择。
7.是否提供40%以上的平价殡葬服务用品种类和数量(如300元以内的骨灰盒(坛)),且丧葬用品供销差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8.是否存在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或采取附加费用等方式限制丧属自带文明丧葬用品的行为。
9.是否存在建造、销售超规定面积墓位。
10.是否存在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或者在火葬区制造、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的行为。
六、组织实施
(一)抽取检查对象。市民政局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我市殡仪馆、经营性公墓中,按照100%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通过该平台下派检查任务。
(二)抽取执法人员。2025年11月14日前,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参加本次检查工作的执法工作人员,每个单位分别抽取2人组成检查小组。
(三)开展实地检查。2025年11月25日至11月28日,检查小组前往检查对象所在地进行实地检查,并将检查工作报告、检查表(详见附件)以及有关材料提交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四)检查结果公示。检查结束后,市民政局将检查小组的检查情况形成检查结果,并在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录入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七、有关要求
(一)来宾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开展本次检查工作。
(二)检查人员需在检查工作报告和检查表上签字确认,检查对象在检查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三)检查期间,各检查人员的差旅费等按规定在所在工作单位报销。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民政局联系。联系人:朱成光,联系电话:0772-4292136,电子邮箱:lbqhsw@163.com。
附件:殡葬服务收费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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