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永清(纳税人识别号452324********12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对你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责令限期改正纸质、电子、邮寄等送达无法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兴宾税限改〔2021〕10000000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以公告方式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来宾市兴宾区中南路271号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城北分局领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兴宾税限改〔2021〕1000000015号),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晓慧   电话:0772-6620569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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