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联(纳税人识别号452623********24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对你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责令限期改正,因纸质、电子、邮寄等送达无法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兴宾税限改〔2022〕100000003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以公告方式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来宾市兴宾区中南路271号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城北分局领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兴宾税限改〔2022〕1000000036号),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晓慧 电话:0772-6620569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