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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房建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暨抗震设防监督情况专项核查结果的通报

2024/02/25 1.5w 阅读 190 点赞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属勘察、设计单位、驻来宾施工图审查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监管,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强化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论证管理工作,根据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房建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暨抗震设防监督情况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安排,我202312212024年1月16日组织开展了专项核查工现将核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核查结果

本次共核查项目8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共随机抽取4(、区)6个项目(含住宅项目2个,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房项目1个,公共建筑项目1个,工业厂房建设项目2个)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共随机抽取2个2个项目(含污水管网工程项目1个,道路工程项目1个)。

我局组织行业内勘察、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道路等七个专业13名专家对以上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暨抗震设防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此次核查涉及勘察单位7家、设计单位8家、审图单位4从核查情况看,部分项目存在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勘察方面

1.个别项目未提供裂隙溶洞水的地下水位,不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要求。

2.个别项目未说明勘测场地附近是否存在地表水及分布情况。

3.个别项目未提供项目接收证明。

(二)建筑设计方面

1.个别项目建筑节能设计未完善,缺少日照分析报告。

2.个别项目停车位布置过密,不满足《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第4.2.10条要求。

3.个别项目配电室未设置防止小动物、雨雪从门窗、沟进入室内的措施。

4.个别项目建筑防火设计未说明项目防火分区情况。

(三)结构设计方面

1.个别项目设计规范信息有误。

2.个别项目短肢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配筋不足,不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7.2.2条第5款的要求。

3.个别项目框架梁钢筋实配量小于计算书钢筋计算量。

4.个别项目荷载取值偏小。

5.个别项目提供的结构计算书不够完整。

(四)给排水设计方面

1.部分项目居住建筑缺少可再生能源设计专篇。

2.个别项目来宾市暴雨强度公式有误。

3.部分项目减压阀前未设置过滤器。

4.个别项目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网布置未成环状。

5.个别项目未说明给水系统具有保障不间断向建筑或小区供水的能力。

6.个别项目缺少化粪池通气管和通气管排出口的设置。

7.个别项目未说明高空水炮应平行或低于天花板、梁底、屋架和风管底设置。

(五)电气设计方面

1.部分项目缺少应急照明照度计算值。

2.个别项目缺少可再生能源设计专篇。

3.个别项目电气抗震内容不完整。

4.个别项目电梯井照明光源未加防护罩。

5.个别项目缺少太阳能系统设计内容。

(六)暖通设计方面

1.个别项目设计规范信息有误。

2.个别项目主要设计气象参数地区有误。

3.个别项目未说明挡烟垂壁材质及性能要求,平面图中未标注挡烟垂壁安装高度、风口安装高度等信息。

4.个别项目配电室排风量未达到说明中设计风量。

5.个别项目未说明风管材质、厚度等要求,平面图中未注明风管规格尺寸。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方面

1.个别项目《标线大样图》中导向箭头高度与设计说明中的高度不符。

2.个别项目《道口标注大样图》中支路每侧仅1根道口标注,违反《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22)8.6.8条道口标注的要求。

3.个别项目中消火栓、空气阀和阀门井等设备及设施未做防止水质二次污染的措施。

下一步工作要求

对本次核查发现问题责任单位务必汲取经验教训加强组织学习教育、开展专项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在今后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中严格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各勘察设计单位和驻来宾施工图审查分支机构要从历年来勘察设计质量暨抗震设防专项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中汲取经验教训,加强质量体系建设,促进全勘察设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自查自纠,提高勘察设计成果质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法诚信执业。

(、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对照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加强勘察设计质量事中事后监管,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加强管理,并作为下一次勘察设计质量暨抗震设防专项核查的重点抽查对象,减少和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72-4233362

附件:存在问题的设计单位涉及项目一览表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226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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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