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维权概况
2023年11月(统计周期:11月1日—11月30日),全市各级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接到投诉、举报456件。其中:
1.接到投诉332件,已处理23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29万元,诉转案6件。
2.接到举报124件,属实立案15件。
二、受理投诉举报基本情况
(一)受理投诉情况
2023年11月,全市各级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接到消费者投诉332件,商品类消费投诉219件,服务类消费投诉113件,已处理237件,调解成功85件,争议金额23.53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29万元,诉转案6件。投诉内容主要集中于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违反产品标识规定、销售变质食品、销售混有异物的食品、预付款侵权问题、商家拒不履行合同约定、定金侵权行为、市场调节价争议、商品分量不足问题、商品质量问题、销售三无产品、售后服务履行问题、虚假宣传等。

(二)受理举报情况
2023年11月,全市各级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接到群众举报124件,商品类消费举报93件,服务类消费举报31件,已核查110件,属实立案15件,已结案5件。举报内容主要为经营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预包装食品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广告涉嫌虚假宣传、计量违法行为、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欺诈消费者行为、违反药品广告规定、销售超过保质期药品、违反医疗器械广告规定、商标侵权行为、无证经营、无照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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