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
政策通知公告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监督检查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通知

2023/12/05 1.2w 阅读 326 点赞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广西北投公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监督检查计划和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23年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文件下发之日起至12月20日。

二、检查对象

全市辖区内在建各国省干线和中小型水运工程项目(详见附件1)。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谈话等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

(一)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情况(检查项目全覆盖,抽查10%以上的施工、监理合同段)。

(二)防台防汛、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强化年等有关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情况(建设单位收集提供)。

五、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和标准规范。

(二)《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8〕43 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通知》(交办安监〔2020〕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广西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桂交安监发〔2018〕1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加强公路铁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安监函〔2021〕222号)等有关文件。

(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中小型水运工程和国省干线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交安监函〔2021〕10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六、检查组成员安排

检查组成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另外邀请桂中公路发展中心专家参与督查检查。

组  长:赵广才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覃荣江  桂中公路发展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科科长

        潘文益  桂中公路发展中心工程管理科科长

        黄  理  桂中公路发展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科副科长

        陈启旺  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副科长

        覃晓春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陆洲雄  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高级工程师

        吴胜华  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助理工程师(联络员)

七、检查结果及应用

(一)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检查评价结果,综合项目考核期平安工地建设和安全管理情况,确定项目及各从业单位平安工地年度考核初评结果,并将初评结果与检查情况报送广西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由广西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汇总后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二)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列入平安工地抽查考核结果评定条件。未参保的项目原则上应组织复评,并延伸检查施工许可办理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检查项目相关人员履约情况。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未及时整改完成的项目,原则上应立即停工,限定整改时限,整改完成且经验收后,方可复工。

(三)检查发现问题将依法纳入参建单位的市场信用管理。

八、工作要求

(一)有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十 五条”硬措施的落实。全面检查项目参建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及关 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 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事故瞒报 谎报迟报漏报查处、疫情防控等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发现有关违 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处理。

(二)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各受检单位要对照本通知检查内容及安排,组织做好对应公路项目的自查自检以及迎检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半年自评和考核评价。平安工地建设检查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中小型水运工程和国省干线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交安监函〔2021〕105号)开展,确保二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和监理合同段全面开展平安工程建设,检查不合格的要组织复评,确保全面达到平安工地检核合格标准。

(三)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考核结果在70分及以上的评定为及格,低于70分的评定为不合格,具体的计算方式参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指导性标准。

(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要对项目各合同段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并作为平安工地、品质工程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五)考核和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组组长对检查结果认真审核后报局建设管理科汇总。

(六)严肃工作纪律,考核和检查期间不得影响项目正常施工。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纪律要求,确保抽查工作严肃、认真、廉洁。开展检查工作期间,局建设管理科设立值班电话(0772-4233310),接受各项目对抽查组及成员的举报和监督,对核查属实的将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局建设管理科:陈启旺 0772-4233310;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吴胜华 0772--4275071。

附件:1.2023年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检查暨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项目汇总表

      2.安全生产不良记录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2023年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检查暨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备注

1

省道S206荔浦修仁至金秀公路

广西北投公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S206荔浦修仁至金秀公路建设办公室)


2

金秀桐木经导江至武宣河马公路(象州段)


象州县交通运输局


3

国道 G355 象州县城至象州东段道路改造一期工程

象州县交通运输局


4




5




6




7




附件2:安全生产不良记录

项目名称:

行为编号

失信行为内容

导致的问题、隐患严重程度

信用行为编号及扣分标准

不良行为

从业单位

1






2






3






4






5






6






检查组组长:          检查人员: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