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来宾市爱卫办关于做好2023年卫生创建工作的通知》、《来宾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来爱卫办发〔2023〕3号)精神和要求,市爱卫办于2023年10月组织专家对象州县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进行暗访及技术评估,专家组认为象州县在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工作中取得实效,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县城标准》要求,拟确认象州县为自治区卫生县城,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爱卫办反映,电话号码:0772—6654048。
来宾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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