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翠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投资建设的来宾市盘古一号公馆项目拖欠周某某、罗某某、黄某某、莫某某、梁某等62名农民工工资一案,我局已立案处理,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来人社监理催字〔2023〕2号)、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来人社罚催字〔2023〕7号),分别告知你单位有关事项:一是催告你单位自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我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来人社监理字〔2023〕1号)的行政处理决定;二是催告你单位自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我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来人社监罚字〔2023〕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逾期未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地址:广西来宾市绿源路329号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06室,联系电话:0772-4266760)领取催告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