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广西年鉴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来宾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落实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新时代年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市人民政府领导关于年鉴工作批示精神,推动全市年鉴事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市政府印发《来宾年鉴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近年来,全国年鉴事业蓬勃发展,2020年来宾市志书、年鉴“两全目标”完成后,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明确要求把年鉴工作作为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的日常工作重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全国范围内采取年鉴质量评审、精品年鉴编纂、编纂进度通报等举措,有力推动了全国年鉴事业高质量发展,来宾年鉴事业高质量发展迎来了良好机遇。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广西年鉴工作,分管地方志工作的自治区副主席在每年召开的全区地方志机构主任工作会议上都对年鉴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提出具体要求,多次对年鉴编纂和三级地方综合年鉴全覆盖工作作出批示。2024年4月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年鉴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对全区年鉴编纂出版工作提出了5个主要任务。
为持续巩固来宾市市、县两级地方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全覆盖成果,不断向部门、行业和乡镇(街道)等不断拓展,市政府以全面提升年鉴编纂出版质量为目标和导向,进一步加强年鉴理论研究和资源开发利用,不断提高年鉴编纂队伍业务素质,实现来宾市年鉴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依据
1.《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67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6号);
3.《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桂政办发〔2022〕3号)
4.《广西年鉴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桂政办函〔2024〕13号)
二、意见征求及采纳情况
2024年5月,《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书面形式征求市财政局及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及县(市、区)人民政府均无修改意见建议。
三、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内容。
(一)总体要求
明确了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提出到2026年,两级地方综合年鉴全覆盖巩固工程、年鉴编纂领域拓展工程、年鉴编纂出版质量提升工程、年鉴资源开发利用创新工程、高素质专业化年鉴队伍建设工程“五项工程”实施取得明显成效,来宾年鉴事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跨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明确了实施市、县两级地方综合年鉴全覆盖巩固工程,年鉴编纂领域拓展工程,年鉴编纂出版质量提升工程,年鉴资源开发利用创新工程,高素质专业化年鉴队伍建设工程的五个重点,细分为13项具体工作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是坚持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年鉴编纂工作体制;二是全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加强对年鉴工作的管理、指导和服务,提高年鉴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年鉴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年鉴编纂人员;四是对于在年鉴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通报表扬。五是建立与年鉴工作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年鉴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四、涉及范围
《三年行动方案》涉及范围包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市三江口新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市中直、区直各单位。
五、执行标准
可按照《工作方案》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六、关键词诠释
“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地方志工作机构每年编纂一卷综合年鉴,并在当年公开出版。
精品年鉴:在中国年鉴编纂领域具有标杆意义的年度文献,核心特征体现在政治性、特色性和功能性三个方面。评选标准严格,须经多轮评审,内容体现年度特色与区域亮点。
政策解读单位:来宾市地方志办公室地方志科,政策解读电话:0772—4278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