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一)出台背景。
2022年5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22号)提出“推进城市燃气等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2023年7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城市燃气等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39号)对广西各地市开展城市燃气等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城市燃气等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12月12日印发了《来宾市城市燃气等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本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市三江口新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市中直、区直各单位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实施。
(二)编制依据。
1.《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22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城市燃气等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39号)。
二、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
向16个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其中兴宾区人民政府,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等4个单位提出修改意见;象州县、武宣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合山市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兴宾区税务局等12个单位书面反馈无意见;忻城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等3个单位电话反馈无意见。
三、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改造范围及标准、工作步骤、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2023年来宾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坚持适度超前进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老化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等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加强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保障安全运行,提升城市供水供气及排水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力争至2025年底前,市本级完成15公里城市供水管道、5公里排水管道等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城市燃气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务。
(三)改造范围及标准。
本方案明确了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等市政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的范围及所选用材料、规格、技术等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注重立足当前兼顾长远。
(四)工作步骤。
按照制定方案及改造计划、加快整治攻坚、健全长期机制三步推进来宾市城市燃气等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
(五)重点任务。
本方案明确了2023—2025年来宾市城市燃气等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的重点任务,包含城市燃气等市政管道和设施普查、城市燃气管道等检验和评估、城市燃气等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其他项目更新改造、智能化建设、“瓶改管”工程以及管道和设施运维养护工作。
(六)保障措施。
本方案提出了包括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更新改造资金合理共担和保障机制、落实价格调整和税费减免政策、强化市场监管和长效治理、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等五个方面措施。
四、城市燃气等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范围
(一)针对燃气管道和设施的改造。
1.市政管道与庭院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包括所有灰口铸铁管道;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球墨铸铁管道;运行年限不足20 年但存在安全隐患,经评估无法通过落实管控措施保障安全的钢质管道、PE管道;存在被建构筑物占压等风险的管道。
2.立管(含引入管、水平干管,下同)。包括运行年限不足 20年但存在安全隐患,经评估无法通过落实管控措施保障安全的立管。
3.厂站和设施。包括存在超设计运行年限、安全间距不足、靠近人员密集场所、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大等问题,经评估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厂站和设施。
4.用户设施。包括居民用户的橡胶软管、需加装的安全装置等;工商业等用户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和设施。
(二)针对供排水管道和设施的改造。
1.供水管道和设施。包括水泥管道、石棉管道、无防腐内衬的灰口铸铁管道;运行年限满 30年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管道;存在安全隐患的二次供水设施。
2.排水管道。包括平口混凝土、无钢筋的素混凝土管道;存在混错接、破损、脱节、堵塞程度III级以上(含III 级)等问题的管道;运行年限满50年的其他管道。
五、惠民利民举措
(一)有效提高我市燃气安全水平。
近年来,国内燃气爆炸等事故时有发生,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方案通过集中对在运行年限不足20年但存在安全隐患、经评估无法通过落实管控措施保障安全的钢质管道、PE管道以及存在被建构筑物占压等风险的管道以及小区庭院管道、用户设施等,逐项整治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管、问题网、问题环境等安全隐患,有效提高我市燃气安全管控水平。
(二)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本方案提出了在燃气管道重要节点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结合来宾市城市智慧水务建设,提升城市供水自动化和智能化管理水平;试点建设城市智慧井盖,实现实时检测排水管网液位、冒顶、移位等功能,有效提升我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应急处置水平和应急响应速度。
(三)有效降低市民的改造成本。
建立城市燃气等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资金共担机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银行贷款、专项债等政策性资金,推动我市城市燃气等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进度。
六、执行标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市三江口新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市中直、区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政策解读单位:来宾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政策咨询电话:0772-4277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