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市人民政府出台《2022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2〕43号)的精神要求,制定该《工作方案》。
二、《工作方案》出台的目标
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实施
交通安全责任提升、风险排查整治提升、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路
面秩序管控提升、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等五大行动,实现全年道路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下降,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重大交通事故零发生(即:两个下降、一个上升、一个零发生)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方案》出台的惠民利民举措
《工作方案》的出台,全面压紧压实属地政府领导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切实消除“人、车、路、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提升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城市道路安全防护能力,切实净化路面通行秩序,切实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工作方案》出台的主要内容
一是全面压紧压实属地政府领导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开展重点车辆风险排查整治、校车安全风险专项整治、重点驾驶人风险排查整治、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治、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
三是合理规划高速公路通行指引,完善普通国省道安全防护设施,补齐农村公路短板漏洞,强化城市道路设计建设和升级改造。
四是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农村地区交通秩序、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开展集中整治,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是深化农村地区宣传,提高村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开展集中宣传和警示曝光,让交通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完善“警校合作”机制,探索适老化宣传方式和内容,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五、《工作方案》出台的涉及范围
一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责任、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防护能力、路面秩序管控、安全宣传教育。
二是道路类型: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城市道路。
三是时间阶段:第一阶段(4月14日起至 4月 15日),第二阶段(4月 16日至 4月 30日),第三阶段(5月 1日至 7月 31日),第四阶段(8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第五阶段(11月 1日至 12月底)。
《工作方案》出台的执行标准
一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2〕43号)精神制定市本级工作方案。
二是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工作方案。
三是严格规范执法,各县(市、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和交通违法查处。
四是强化部门联动,定期开展协商会商,研究分析工作进展,联合落实、推进工作。
六、《工作方案》出台的关键词诠释
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指对标志标牌标线、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等交通安全隐患,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交通安全隐患路段以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开展排查。
路面秩序管控,指对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超载、超员、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保持重点车辆、重点违法严管高压态势。
风险排查,指对运输企业未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未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大中型客货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运行的交通安全风险排查;持有A类、B类以及校车驾驶资格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运行风险排查。
政策解读单位:来宾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0772-665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