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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来宾市设施农业发展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2022/03/28 8.8k 阅读 503 点赞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快我市设施农业发展,建成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示范带动力强的设施农业生产基地,有效提升我市农业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现代化水平。根据2021年全区设施农业发展现场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来宾市设施农业发展实施方案》。

二、起草的过程

市农业农村局将《来宾市设施农业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函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有修改意见2条,其他均无意见,所提意见均采纳。根据所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来宾市设施农业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已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三、《实施方案》主要架构和内容

《来宾市设施农业发展实施方案》由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一)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市设施农业规模进一步扩大,设施设备更加先进,产品质量更加优良,产业效益明显增加,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扩源增收。主要目标为:设施蔬菜(含食用菌)面积发展到4万亩(其中钢架大棚为主的设施大棚蔬菜发展到1.2万亩),设施蔬菜(含食用菌)产量达到20万吨;设施畜牧业多层立体工厂化畜禽养殖场达到60万平方米,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8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率保持在90%以上;设施渔业养殖面积达到7万平方米;加快发展以避雨、补光、防虫、水肥一体化、轨道运输等为主的设施水果,因地制宜发展以小蚕设施化共育、大蚕工厂化饲养为主的设施桑蚕,促进水果、桑蚕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工作。

1.大力发展设施蔬菜。“十四五”期间,重点在桂中治旱乐滩灌区、易地扶贫搬迁地周边3公里区域、高速公路互通带半径10—20公里覆盖区域,发展设施蔬菜(含食用菌)基地4万亩,即从2022年起每年新建成设施蔬菜基地1万亩。

2.做大做强设施畜牧业。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以重大项目为带动,推动生猪规模化立体生态养殖,发展生猪智能化工厂化集约全线生产,实现畜禽养殖饲喂和环控自动化,提高设施畜牧业现代化水平。

3.加快发展设施渔业。以陆基设施渔业产业园区或示范基地为带动,实现设施渔业养殖面积较大突破。

4.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市农业农村和投资促进部门要牵头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系列招商活动,促进一批设施农业项目尽快在我市落地生根,建成投产。

5.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体制机制,以龙头企业带动、合资、联营等多种方式完善设施农业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参与设施农业开发的良好局面。

6.加强技术指导和产品营销。农业农村部门要成立设施农业发展技术指导专班,主动对接科研院校,邀请行业专家到我市为设施农业发展出谋献策,指导我市设施农业做大做强。

7.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扩源增收。依托设施农业生产基地,辐射带动村集体盘活闲置资源,整合土地资源,注入资本发展设施农业。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领导,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组成的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督促推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及时研究解决设施农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各县(市、区)要贯彻落实好财政衔接资金用于农业发展的比例要求,集中资金到2-3个重大产业项目。

3.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把发展设施农业纳入乡村振兴发展规划整体推进,制定相应的政策支持设施农业发展,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集体土地资源发展设施农业,积极引导当地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合作联营。

4.强化监督考核。将设施农业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层层压实责任,建立督导考核机制,结合“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要求,将发展设施农业纳入到对各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5.抓好典型引导。要加大建设设施农业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各级出台的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相关政策,提升建设主体对扶持政策的知晓率。

    政策解读单位:来宾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

政策咨询电话:0772—662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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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