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5日,《来宾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获得自治区发改委的批复实施,这是“十四五”期指导来宾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指导性文件。
《规划》包括总体要求、规划思路、规划内容、资金安排及年度计划、规划实施效果预测分析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一、《规划》编制背景
2020年11月3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在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2020年4月,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办移民〔2020〕98号),对全国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作出了统一部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2020年7月,自治区发改委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等文件的通知》(桂发改安置〔2020〕723号),对全区开展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进行了全面部署。
根据水利部、自治区发改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来宾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细则》组织编制了《来宾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
二、规划依据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2)《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
(3)《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以下简称国务院17号文件);
(4)《关于促进库区和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发改农经〔2010〕2978号);
(5)《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128号);
(6)《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通知》(水移民〔2018〕208号);
(7)《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移民〔2019〕365号);
(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87号);
(10)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2017 年 5月);
(11)《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
(1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1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2019年6月);
(14)《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
(1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16)《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办移民〔2020〕98号);
(17)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的系列讲话,以及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的重要讲话;
(18)《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2018年4月16日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19)《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46号);
(20)《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桂政发〔2006〕33号,以下简称自治区桂政发〔2006〕33号);
(21)《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区库区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桂政办发〔2011〕129号);
(22)《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等文件的通知》(桂发改安置〔2020〕723号);
(23)《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通知》(桂安置发〔2019〕4号);
(24)《广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25)来宾市各县(市、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三五”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其他相关专项规划、重大计划和重要工作方案等;
(26)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
四、目标任务
紧扣国发〔2006〕17号和桂政发〔2006〕33号文件确定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中长期目标,根据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可执行、可考核、可评价的规划目标指标体系。以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到2025年,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应达到以下目标:
①乡村振兴战略在移民村得到全面实施。建成和打造出一批高质量的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示范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移民村社会治理能力得到提升,良好的移民文化得到广泛传播。
②水库移民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产业发展更加兴旺。大力推进产业扶持措施,移民产业升级发展加快,产业发展渠道得到拓宽,产业发展方式更加灵活,移民收入水平得到持续增长,到2025年,各县(市、区)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所在县级行政区域的平均水平。
③移民发展的内生动力得到增强。依托现有高校(培训基地),开展一系列普惠式培训工作,使移民总体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适应移民自身的需求、市场的需求、产业的需求,就业率得到提高。
④移民的民生问题得到持续关注和保障。继续落实资金直补、项目扶持、两者相结合的普惠政策,使移民群众直接受益。
总体上,要使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人居环境更好、移民发展动力更足、增收渠道更宽、产业效益更高、人居环境更美、生活品质更优,移民平均生活水平达到所在县级行政区农村居民平均水平。
五、主要规划内容
根据规划成果,“十四五”时期来宾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总额度72024.7万元,其中移民直接发放资金26007万元,美丽家园建设规划投资24068.2万元,产业转型升级规划投资19228.1万元,散居移民基础设施完善投资2421.4万元,其他相关专项规划投资300万元。规划美丽家园重大项目50个,规划投资19319万元;规划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23个,规划投资9397万元。
六、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来宾市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含垦区)。其中,移民每人每年600元的扶持资金,采取直补发放方式的,规划范围不超出后期扶持人口;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的,规划范围原则上限于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所在的村民小组,但产业项目的选址可不限于移民村组。
大藤峡水利枢纽涉及的后期扶持人口正在核定办理中,本次规划一并纳入考虑。
此外,为妥善解决垦区移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根据自治区有关要求,本次延续“十二五”“十三五”期间的做法,将安置在黔江农场公司的大中型水库移民一并纳入本规划。
规划范围涉及37个乡(镇)121个行政村(社区)362个村民小组、来宾市黔江农场公司8个分场,涉及移民8362户87531人,其中核定扶持人口7085户54171人,待核定扶持人口1053户32519人,垦区移民224户841人。
《来宾市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提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范围、目标任务、重大项目、主要措施明确,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符合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实际及今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印发至各县(市、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机构,作为今后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实施工作依据。
来宾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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