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来宾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修订)》(以下简称《新闻发布应急预案(修订)》),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新闻发布应急预案(修订)》具体内容,现就《新闻发布应急预案(修订)》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修订背景及过程
2019年来宾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06年印发的《来宾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进行修编调整。来宾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对2006年印发的《来宾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依法履行征求意见、文稿审核、预案评审、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于2021年1月29日经来宾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 94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印发。
二、修订的目的、框架体系及内容
(一)修订目的
《新闻发布应急预案(修订)》的修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风险防范化解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多次讲话中提出的新要求、新思想、新理念,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重要职责。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主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为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框架体系
《新闻发布应急预案(修订)》共分七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对新闻发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工进行了规范,强化部门协同和属地管理责任。第三部分为“新闻发布应急响应分级”,对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响应进行分级,并对响应分级进行了说明。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明确了各个级别的应急响应要求,对系列启动机制进行了规范,对新闻发布工作、记者采访管理工作、主动引导境外舆论等进行规定。第五部分为“后期处置”,明确了善后工作的要求,规范了各有关部门在总结评估工作中的工作职责。第六部分为“应急保障”,对通信与信息保障、资金及人员保障、宣传与培训保障等进行规定。第七部分“附则”,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工作职责,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
(三)修订内容
较2006年来宾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来宾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修订稿作了以下修改:
1.增加制定依据文件。增加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贯彻落实〈关于规范重特大事故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等国家、自治区级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文件。
2.完善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了突发事件发生后,应遵循“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
3.调整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进一步明确市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体系、工作职责和范围;完善各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调整完善成员单位并细化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4.细化响应分级。进一步明晰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和应急响应责任,明确提高应急响应级别要求。
5.增加启动向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机制。进一步明确由综合协调组及时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政府新闻办等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6.完善“及时准备”工作要求。明确了一旦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接报后2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书面报告,并报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7.补充“分类处理”工作要求。增加了“确需公开报道的,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统一部署,授权新闻媒体发布消息。未经授权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外发布。”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