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的了解《来宾市加快“四建一通”工程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农村公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家层面要求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建设农村公路重要意义的认识,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自治区主席陈武分别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批示,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改革、创新举措、完善机制,进一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推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用2至3年时间集中资金和精力补齐农村公路短板,2019年5月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实施“四建一通”工程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59号)文件。决定在2019年至2021年,通过实施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建设工程、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建设工程、农村公路“畅返不畅”整治建设工程、建制村窄路拓宽改造建设工程和建制村通客车工程(简称“四建一通”工程),力争到今年底,全区完成现有乡镇和建制村公路“畅返不畅”整治工作;到2020年底,全区基本实现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建制村全部通客车(除地处岛屿等不具备开通客车条件的建制村外),全面完成现有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建设、危桥整治和建制村窄路拓宽改造;到2021年,全区全面完成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交通出行环境,提升运输服务品质,使农民群众出行更加安全畅通。
二、制定《方案》的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实施“四建一通”工程建设,加快补齐我市农村公路短板,全面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架构和内容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制约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的交通短板问题,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2.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四建一通”工程,力争2019年底,全市实现所有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项目开工建设,完成现有乡镇和建制村公路“畅返不畅”整治工作;到2020年底,全市基本实现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建制村全部通客车,全面完成现有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建设、危桥整治和建制村窄路拓宽改造;到2021年,全市全面完成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交通出行环境,提升运输服务品质,使农民群众出行更加安全畅通。
(二)工作任务
为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具体开展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工程、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公路“畅返不畅”整治工程、窄路拓宽改造工程和建制村通客车工程,实施以上工程,总投资约22.85亿元。
(三)资金筹措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要求,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责任主体。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统筹安排”的原则,通过创新完善建设体制和投融资机制,由各级人民政府和项目业主多渠道多方式筹措。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
2.强化责任落实
3.严格建设管理。
4.加强督导考评。
四、起草的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实施“四建一通”工程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59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加快“四建一通”工程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9-2021年)(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6月12日行文向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扶贫办、督效办等7个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求了修改意见。截至6月18日,共收到上述的6个单位反馈的7条意见,并结合相关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