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和12月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22号,以下简称《方案》),《意见》和《方案》的出台,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服务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今后一段时期如何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指明了方向。按照工作部署,来宾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草拟了《来宾市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工作要求、工作任务、支撑体系和保障措施。
一、起草背景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要推进“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要求,实现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的精神,加快医联体建设,推进来宾“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让群众在家门口能享受优质医疗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2019年2月以来,来宾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充分座谈和论证,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和各县(市、区)卫健局的意见和建议,反复研究,编制了《来宾市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
文件起草过程中,来宾市卫生健康委注重做到三个“结合”,就是坚持国家、自治区总体要求和地方实际相结合,对一些在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加以提炼和总结;既运用“互联网+”优化现有医疗服务,又丰富服务供给;坚持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结合,促进互联网与医疗健康的融合创新、规范发展。
二、《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全面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发展,打造现代化医疗卫生管理模式,解决老百姓烦心事、操心事,实现“互联网+为手段、以卫生信息数据互联互通为基础,以各类应用为核心,以便民惠民为落脚点”的医疗健康服务模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事业发展。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便民惠民,以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健康需求为导向,依托互联网等技术优势,提高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和可及性。二是坚持包容审慎、安全有序,营造包容发展的政策环境,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公平竞争、开放共享的局面。创新监管方式,切实防范风险。三是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推动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服务体系整体效能。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提出总体要求。通过打造现代化医疗卫生管理模式,全面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发展,更好地解决老百姓烦心事、操心事,发展好“互联网+医疗健康”为手段,以卫生信息数据互联互通为基础,以各类应用为核心,以便民惠民为落脚点”的医疗健康服务模式;二是明确工作任务。通过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创新“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做实做细“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服务、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人才培养、加强“互联网+”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发展“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全面提升我市“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发展;三是完善支撑体系。对推进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提高医院管理和便民服务水平和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提出了有关具体举措。四是规范保障措施。通过加强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对健全医疗质量监管机制和保障数据信息安全作出明确规定,保障“互联网+医疗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四、《方案》提出的创新举措
《方案》的出台,以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为着力点,就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比较关注和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作了回应,提出了一些创新举措:
一方面,为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各类参与主体创新发展活力,文件鲜明提出了一些鼓励性政策措施。比如,在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方面,将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在实体医院的基础上,允许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在做实做细“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面,鼓励开展网上签约服务,在线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延伸处方等服务。在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方面,明确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在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险结算服务方面,逐步拓展在线支付功能,推进“一站式”结算。在发展“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方面,推进人工智能辅助诊疗技术应用,鼓励医疗机构与相关企业合作,发展虚拟现实、影像识别、辅助诊断等技术。在提高医院管理和便民服务水平方面,实现诊前智能导医,提高群众医疗健康服务满意度。
另一方面,出于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文件明确提出了一些规范性监管措施。比如,在强化医疗质量监管方面,严格控制要求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互联网+医疗卫生健康”发展政策,明确监管底线。建立医疗责任分担机制。强调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等第三方机构应确保提供服务人员的资质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责任。“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产生的数据应全程留痕。在保障数据信息安全方面,要落实数据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医疗健康数据保密规定,严格管理患者信息、用户资料、基因数据等。
《方案》的出台,既鼓励创新又包容审慎,积极释放政策红利,进一步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的深度融合发展。
五、《方案》的出台,能让“互联网+医疗健康”为老百姓带来的健康红利
《方案》通过建立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服务和支撑体系,更加精准对接和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可以让老百姓真真切切地享受到“互联网+医疗健康”创新成果带来的健康红利,在看病就医时更省心、省时、省力、省钱。
一是“智慧”化解“看病烦”与“就医繁”。借助于移动互联网等“互联网+”应用,医院通过不断拓展医疗服务的时间空间,提高医疗服务供给与需求的匹配度。通过预约挂号平台、在线完成包括候诊、缴费、报告查阅等多个环节,大大节省了时间和精力。针对老百姓实际需求,为患者提供在线常见病、慢性病处方,使居民慢性病、老年性疾病可以在家复诊、护理和康复,极大提升了老百姓的医疗服务获得感。
二是跨时空均衡配置医疗资源,将优质医疗资源和优秀医生智力资源送到老百姓家门口。通过“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方式,把医疗资源和医生智力资源配置到一些匮乏的偏远农村地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源不均衡的情况。例如,通过建立互联网医院,把大医院与基层医院、专科医院与全科医生连接起来,帮助老百姓在家门口及时享受优质的医疗服务;通过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远程影像诊断等服务,促进检查检验结果实时查阅、互认共享。推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缓解老百姓看病难问题。
三是重塑大健康管理模式,实现“我的健康我能管”。通过建立物联网数据采集平台,实现居民可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腕表等移动设备或相关应用,全面记录个人运动、生理数据。通过建立健康管理平台,依托网站、手机客户端等载体,家庭医生可随时与签约患者进行交流,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延伸处方等服务,真正发挥家庭医生的健康“守门人”作用。借助互联网的先进技术,实现居民在家中完成健康咨询、寻找合适的医生,并在医生的辅助下更好地进行自我健康管理和康复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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