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函》(桂建函〔2017〕948号)、《自治区住房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桂建规园〔2018〕16号)精神要求,全区各地级市要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2019年1月15日,自治区住建厅在南宁召开全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会,来宾市城市管理局在学习其他城市经验和做法后,为切实开展我市的城市双修工作,起草了《来宾市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先后两次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并做了修改和完善,并于2019年7月4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印发给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意见采纳情况
来宾市城市管理局起草来宾市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后,于2017年10月份发函征求了兴宾区人民政府,来华管理区(来宾高新区)、河南工业园区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文新局,来宾城投集团,来宾工投集团,市水务集团等14个单位的意见,并采纳了市水务集团关于责任单位没有牵头部门的意见,将方案中排列第一位的单位设为牵头单位,其余13个单位无意见。2019年5月份,来宾市城市管理局再次征求了相关14个单位的意见,此次各单位均无意见。
三、目标任务
力争到2020年,“城市双修”工作初见成效,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修复,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城市病”得到有效缓解,城市功能基本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城市特色风貌初显。城市发展方式基本实现由速度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由外延扩张型向内涵集约型转变。
四、主要内容
该方案分为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两大类,其中生态修复包括城市水体提质修复、城市绿化提升、城区自然山体修复、城区污染土地修复四个具体内容;城市修补则包括公共服务修补、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历史文化建筑街区保护修补、城市空间特色修补等四个具体内容。
五、涉及范围
该方案涉及城市河流、湖泊、城市渠道等水体保护;涉及城市公园、绿地和城区内的自然山体的维护;涉及各类城市土地(包括废弃用地)使用;涉及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文化服务、体育健康、养老抚幼等多层次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建设,涉及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认定、挂牌和建档,以及城市道路交通建设。
六、执行标准
按照《自治区住房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桂建规园〔2018〕16号)要求执行。
七、关键词诠释
城市双修:是指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其中,生态修复,
旨在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植被,重点是通过一系列手段恢复城市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功能;城市修补,重点是不断改善城市公共服务质量,改进市政基础设施条件,发掘和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和社会网络,使城市功能体系及其承载的空间场所得到全面系统的修复、弥补和完善。
八、惠民利民措施
1.生态修复方面:实施城市水体提质化修复,打造亲水空间;完善城市公园的网络化修补,提升绿地品质;开展自然山体生态修复,加快受损山体修复;关注城市土地无害化修复,强化环境风险管控,实现废弃地再利用。
2.城市修补方面:落实公共服务建设标准,加快完善商业网点、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文化服务、体育健康、养老抚幼等多层次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注重历史传承的文脉修补,保护历史文化建筑;加快出台城市设计技术导则和管理规定,对重点区域的城市规划进行全面的控制和引导;强化综合交通的体系修复,改善居民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