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来宾市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依据,结合本市实际,参考了各有关单位的反馈意见,对实施来宾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来宾建设的决定和《“健康来宾2030”规划》的决策部署,科学系统推进国民营养健康工作,切实提高全市居民营养健康水平,加快推进健康来宾建设有着积极的影响。
二、《实施方案》总体目标
到2020年,营养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市、县(市、区)营养工作体系逐步完善,基层营养工作得到加强;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快速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日益丰富;营养健康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重点人群营养不良状况明显改善,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得到明显提高。实现以下目标:
(1)降低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2%以下;孕妇贫血率下降至15%以下;老年人群贫血率下降至10%以下;贫困地区人群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
(2)孕妇叶酸缺乏率控制在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5岁以下城乡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
(3)农村中小学生的生长迟缓率保持在5%以下,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减缓。
(4)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5)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
(6)居民蔬菜水果摄入量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以上。
2.到2030年目标。
到2030年,营养政策标准体系更加健全,营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更加丰富,“互联网+营养健康”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居民营养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实现以下目标:
(1)进一步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孕妇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
(2)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提高10%。
(3)进一步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4)进一步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5)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10%。
(6)全区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居民超重、肥胖率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7)居民蔬菜水果摄入量在2020年的基础上提高15%以上。
三、具体的实施策略
《实施方案》中明确了,一是完善营养政策标准体系。推动营养政策研究,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营养法律法规,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完善营养健康相关政策、完善标准体系,配合广西营养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我市营养健康相关标准体系建设。二是加强营养能力建设。一方面加强营养科研能力建设,研究制定营养相关疾病的防控技术及策略。另一方面加强营养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应根据有关规定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营养工作专(兼)职人员。三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定期开展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建立完善营养健康监测网络,按照抽样原则,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以上食物营养与人群健康监测点,针对区域特点及需要逐步扩大监测地区和监测人群;加强食物营养成分和食品安全监测工作;拓展食物成分监测内容,定期开展监测;开展综合评价与评估工作;抢救历史调查资料,及时收集、系统整理各类监测数据,建立数据库;强化碘营养监测与碘缺乏病防治,构建我市碘缺乏病监测体系。四是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加大力度推进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将“三品一标”在同类农产品中总体占比提高至80%以上;规范指导满足不同需求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强化营养主食、双蛋白工程等重大项目实施力度;加快食品加工营养化转型。五是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加强传统食养指导;发挥中医药、瑶医药特色优势,挖掘全市各少数民族饮食特色资源;开展传统养生食材监测评价;推进传统食养产品的研发以及产业升级换代。六是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推动“互联网+营养健康”服务发展。大力推动营养健康数据互通共享。加强营养与健康信息化建设全面深化数据分析和智能应用;建立营养健康数据资源目录体系。七是普及营养健康知识。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等7大方面的策略与措施。
四、主要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八项重大行动提高人群营养健康水平。一是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实施妇幼人群营养干预计划;提高母乳喂养率,培养科学喂养行为;提高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二是学生营养改善行动。指导学生营养就餐,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满足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需求的食谱指南;实施学生超重、肥胖等营养不良干预项目。开展针对学生的“运动+营养”的体重管理和干预策略开展学生营养健康教育;推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重点是在中小学加强营养健康教育。三是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价;建立满足不同老年人群需求的营养改善措施,促进“健康老龄化”; 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四是临床营养行动。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通过试点示范,进一步推进临床营养工作,加强临床营养科室建设;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评价、诊断和治疗;推动营养相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治疗膳食的规范化应用。五是贫困地区营养干预行动。将营养干预纳入健康扶贫工作,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实施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和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覆盖我省全部农村地区;加强贫困地区食源性疾病监测与防控,减少因食源性疾病导致的营养缺乏。六是吃动平衡行动。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广泛开展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专项行动;提高运动人群营养支持能力和效果;推进体医融合发展。七是营养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行动。制定我市营养健康人才培养规划;医学和综合类高等院校要加强食物营养与健康相关学科建设,做好各类营养健康人才培养和再教育培训。八是营养健康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行动。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转化中心建设。加强协调创新和成果转化
五、全面保障
《实施方案》从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保障经费投入、广泛宣传动员、加强合作等四个方案对各地各部门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强化组织保障,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将国民营养计划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评,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保障经费投入。全市各级财政要根据规划要求和营养健康工作需要,将营养健康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同级财政预算和中期财政中予以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三是广泛宣传动员。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民众充分认识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对提高国民整体健康的重要意义,形成推动相关措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加强合作。加强与国内外知名营养健康相关专业的院校科研机构的交流,建立合作机制。利用中国—东盟卫生合作论坛、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健康旅游国际论坛等加强与东盟国家在营养健康、食品安全的交流合作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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