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项目的准入、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等工作,帮助项目业主解决项目落地的问题和困难,加快推进项目落地,规范招商行为,增强项目布局的合理性和决策的科学性,我局参照其他城市的招商引资项目联合预审办法,草拟出《来宾市招商引资项目联合预审工作方案》,《方案》经征求市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
二、《方案》的主要构成及内容要点
《方案》由成立联合预审委员会、联合预审项目的范围、工作职责和预审流程等4个部分组成。
(一)成立联合预审委员会
预审委员会成员包括分管招商的市领导、对应市直专业招商组的市领导,市直各专业招商组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市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委、环保局、投促局等部门主要领导。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预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投资促进局,负责项目联合预审的日常工作,组织好每月召开1次联合预审会议。
(二)联合预审项目的范围
落户在市城区、来宾高新区、河南工业园区、三江口港产城新区范围内需要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招商引资项目。
(三)工作职责
联合预审委员会及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研究经过初审上报到预审委的重大项目,主要为涉及需要提供土地、矿产及旅游等资源并需要市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确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主要研究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享受税收扶持等优惠条件;项目选址、环境影响、投资规模、投资强度、产出强度和税收效应等指标是否符合规定。并对市发改委等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
(四)预审流程
预审流程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项目申请。由项目投资者向引进单位提交意向项目申请资料,再由引进单位向预审委办公室提交项目申请资料。
二是项目初审。各招商组考察项目后将考察报告及企业信息汇总市投资促进局,市投资促进局在收到相关资料后进行分类。项目由分管副秘书长牵头对项目进行初审,经初审后认定为重点跟进项目则在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将结果报预审委。
三是联合预审。预审委收到初审结果后,及时召开预审会议对项目进行联合预审,并提出预审意见,对允许准入的项目由预审委办公室出具《投资项目预审确认书》。一般项目的联合预审由预审委研究确定后交由落地单位具体跟进,其他在现有政策未明确需一事一议的项目由预审委预审后报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务会审定。
三、征求意见情况
《方案》起草后,我局于1月8日组织市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委等单位的业务领导进行了论证并提出修改意见,我局就《方案》进行了修改。
四、经市政府会议审定
2月23日,市政府召开来宾市招商引资工作专题会,会上就《方案》进行了讨论,目前无修改意见反馈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