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推动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城”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提升巩固教育系统“创城”工作,确保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市创城办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按照《来宾市2018——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总要求,在巩固提升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力争在新的一年里,推动教育系统2018年“创城”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1)开展文明礼仪普及行动。(2)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不断优化校园文化环境。 (3)加强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做到一校一章程,构建合法、科学、人文化的制度管理体系。(4)校园绿化、美化,注重节能环保。在世界无烟日、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日开展全校性主题宣传活动,有活动方案、活动形式等。
(二)开展“文明·礼让”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开展“文明·礼让”主题讨论活动,围绕“什么是文明”“什么是礼让”“怎样做到遵德守礼、遵守秩序、自觉礼让”开展讨论。
二是开展“文明·礼让进家入户”活动,组织学生志愿者、文明引导员进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采取发放宣传小册子、文艺演出等方式,宣传文明礼仪知识、政策法规要求等。
三是把开展“文明·礼让”主题讨论活动与“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和“道德讲堂”等紧密结合,共同部署、全面推进,让文明深入人心。
(三)重点打造“三大环境”
1. 打造公平正义的依法治校环境。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学校,校园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达到80%以上。切实抓好法治教育和“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等教育;
(2)做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各相关学校完善学校基层党、群组织建设制度;坚持教师代表共同商讨学校重大事务,形成学校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2. 打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主要任务:(1)抓好基础教育。(2)深化科学普及。(3)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4)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合市文新广局,开展全民阅读活动。(5)培育良好风尚。
3. 打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1)建立工作机制;(2)开展教育实践活动;(3)加强学校教育;(4)搞好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5)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6)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四)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六项重点工作”
1.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2.深化“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行动。
3.开展道德模范的学习宣传
4.广泛开展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5.开展勤劳节俭宣传教育。
6.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一是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导向工程”;二是
不断深化中小学校德育工作;三是强力推进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程”;四是广泛开展未成年人“关爱工程”;四是稳步推进制度建设“保障工程”。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创建认识。创成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今年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关键之年,市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全面谋划好、指导好本局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中的各项工作。
(二)落实创建责任。市委、市政府已将此项工作纳入效能考核和各级文明单位考核,市委督办公室和市创城办将严格对各单位的宣传和整治工作进行督察,对行动迟缓、工作不主动、任务不落实的,进行通报。
(三)注重创建实效。各创建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干群职工,做到知行和一,积极创新载体,开展多层面的宣传和实践,不断提高公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四)严格督察问责。本局各相关科室、兴宾区教育局、城区学校要全面启动2018年创建工作,市局“创城办”、督察队将根据整体创建工作要求,对各项工作进度、各个工作环节和各单位对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通报,纳入目标责任责任制考评。对在创建工作中,组织不力、效果不明显或者被市“创城办”、督察室通报批评的,由纪检机构对相关责任领导及责任人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