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经研究,我局决定于2022年6月30日起开展全市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2022年以来在我局办理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详见附件1)。
二、核查内容
(一)企业办公场所是否与备案信息一致;
(二)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企业主要人员信息与备案信息是否一致;
(三)以告知承诺制办理备案的企业,需核查企业对承诺内容的履行情况;
(四)按有关规定需要核查的其他内容。
三、核查工作安排
(一)现场核查: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6日,由我局派出核查工作组至企业办公地点进行现场核查。各企业应提前准备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相关执业证书、社保购买凭证等相关材料,如以承诺制办理劳务资质备案手续的企业,还需准备承诺履行情况佐证材料,以备现场核验。
企业法定代表人无法参加现场核查的,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安排专人负责现场核查工作并签署委托授权书。核查结束后,由核查组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现场共同签署《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现场核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核查结果公告:我局将于2022年7月8日前,将核查结果在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进行公告,企业可登录http://zjj.laibin.gov.cn进行查询。
(三)核查整改:对核查未通过的企业,我局在核查结果公告日起将同步下发整改通知,整改期限为30天。需整改的企业完成整改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材料报送我局。整改合格的,我局将在整改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
需进行整改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及整改仍未履行承诺内容的,我局将依法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构成违法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工作要求
各企业应高度重视本次核查工作,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配合本次核查,对提交虚假材料的我局将依法调查处理。同时,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要求,积极协助、配合本次核查,不得拒绝或者阻挠。对于无故拒绝或阻挠核查的,我局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核查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各企业请填报《核查工作回执表》(详见附件3)并于2022年6月28日前报送至我局邮箱。未尽事宜,请与我局联系,联系人:王力,联系电话:0772-4272922,邮箱:lb4272922@163.com。
附件:1.2022年第一次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核查名单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核查工作回执表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2年第一次建筑业企业施工
劳务资质核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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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是否承诺制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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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西鼎洲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承诺人员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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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西星霖建材有限公司 |
承诺人员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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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西鹿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承诺人员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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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西粤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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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西高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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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来宾市众鑫劳务有限公司 |
承诺人员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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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合山市合安劳务有限公司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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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广西明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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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来宾市盈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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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广西象来劳务有限公司 |
否 |
|
11 |
广西浩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承诺人员社保 |
|
12 |
广西颂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承诺人员社保 |
|
13 |
广西源奥机电有限公司 |
承诺人员社保 |
|
14 |
广西蓁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承诺人员社保 |
|
15 |
广西桂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承诺人员社保 |
|
16 |
广西新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承诺人员社保 |
附件2:
法人授权委托书
: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公司代理人,全权负责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核查相关事宜,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开展此项工作及签署一切文书,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核查工作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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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联系人及职务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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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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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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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