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科(室)、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1〕29号)及《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分类做好“证照分离"改革落地工作的函》(来政数函〔2021〕34 号)精神及要求,现将《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来宾市住建局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来宾市住建局版)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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