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市中直、区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政务〔2020〕 3号)及《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现阶段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桂工审改办〔2020〕5号)等文件精神,我办完成了对来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现将《来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事项清单(试行)动态调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来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事项清单(试行)动态调整版
来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5月25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