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翠英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来宾市金龟岛小区车辆停放问题的建议》,由来宾市人民政府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为满足金龟岛小区住户车辆停放需求,落实小区停车位,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小区内实地查看,积极着手制定城区公租房小区停车位管理及实施方案。计划小区停车位主要从小区内三个方面进行利用:1.对现有的停车位进行清理工作,消除占用停车位的杂物和其他障碍物。2.在不影响小区道路安全通行的前提下,在小区内的部分道路新增设停车位。3.在小区闲置空地修建临时停车场。
二、增设小区停车位的同时既让道路安全有序,又不影响小区居民生活,还将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停车位地理位置、对小区内道路通行路线标识、限速标志、停车场标识等进行合理规划和制作;安装车辆智能识别系统设备;安装后小区租户车辆信息的收集和录入。小区增设停车位方案经批准后还将涉及停车收费标准,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将结合来宾市当地车位出租的市场价及成本支出核算,做好核定停车收费标准材料的整理和上报工作。力争在年底实现小区车辆停放。
感谢您对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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