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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建发〔2018〕137号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调整设定依据、规定办结时限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2018/11/20 1.3w 阅读 328 点赞

各县(市、区)住建局、来华管理区(来宾高新区)国土规建环保局、河南工业园区国土规建环保局,委各科(室)、二层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审改办关于印发〈调整设定依据、规定办结时限依据、法定办结时限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桂审改办发〔2018〕7号)精神,经研究,对涉及本委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总承包特级、一级及部分专业一级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商品房预售许可”等8项行政许可事项作出调整设定依据、规定办结时限依据的决定,并将本委调整设定依据、规定办结时限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详见附件1)、最新动态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详见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肖倩,联系电话:0772-4272922。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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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