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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建发〔2018〕66号 关于开展来宾市2018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的通知

2018/06/10 8.7k 阅读 446 点赞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开展2018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的通知》文件的要求,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管,促进本市建筑施工企业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委决定于6月份开展来宾市2018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6月19日至6月25日。

       二、检查对象及检查主体

       (一)注册在本市二级和三级建筑施工企业,我委于6月8日上午召开《来宾市在建工程迎接环保督察“回头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工地扬尘治理部署会议》,按照“一公开、双随机”原则,在全市61家建筑施工企业现场抽签,确定以下15家企业为核查对象(详见附件1)。

       (二)检查主体: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检查标准

        检查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所列的《广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标准表》(详见附件2)进行评分。其中,表中与年度工作有关的内容以2017年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约谈告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得分在60分(含)至80分(不含)之间时,定为“基本合格”等级,视为基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列入黄色监管。我委主要领导将约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发出《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存在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二)处罚建议。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得分在60分(不含)以下,或定为“基本合格”等级后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仍达不到“合格”等级的,定为“不合格”等级,视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列入红色监管,我委将向住建厅提出处罚建议。

       (三)信息公开。我委将于2018年7月底将本次检查的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四)未尽事宜,请与我委建管科联系,联系人:罗浩,联系电话:0772—4236657。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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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