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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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建发〔2018〕58号 关于转发《关于恢复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我区承接业务资格的通知》的通知

2018/05/10 6.0k 阅读 295 点赞

各县(市、区)住建局: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我区承接业务资格的通知》桂建质〔2018〕1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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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