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宾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于2018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兴宾区人民政府,来华管理区(来宾高新区)管委、河南工业园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市中直、区直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精神,现将2018年“壮族三月三”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壮族三月三”期间,本市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即4月18日、19日(农历三月初三、初四)放假。
二、4月20日(星期五)与4月15日(星期日)调休,4月15日(星期日)上班。
三、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旅游文化消费品牌的工作部署,组织引导开展好2018年“壮族三月三”节日的相关活动,把 “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打造成一个集民族文化、群众体育、风情旅游、特色消费于一体的旅游文化消费品牌。
四、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17年12月13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来宾军分区,预备役团,武警来宾市支队,来宾
市公安消防支队,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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