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
文件通知文件通知

来建发〔2017〕67号 关于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广西四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在我区承接业务资格的通知》的通知

2017/05/14 1.7k 阅读 481 点赞

来建发〔2017〕67号

关于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广西四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在我区

承接业务资格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来华管理区(来宾高新区)建设规划局、市河南工业园区国土规建环保局:

现将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广西四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在我区承接业务资格的通知》桂建质〔2017〕2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5月15日

抄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印发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