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房地产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房地产中介市场也在勃然兴起,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亟待加强监管。
一、我市房地产中介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房地产中介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尚处于建立框架过程,体系尚待完善,尤其是法律以及高级别的法规还相当匮乏,且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
(二)缺乏专业人才。房地产市场中介服务工作涉及面广,因此需要从业者具备多学科知识,不仅需要了解房地产业务、房地产法律法规方面知识,而且需要有较强的获取和分析多方面信息以及较强的沟通技巧。房地产中介是我市新兴行业,从业者缺乏专业的学历教育,没有相关资格认证,许多人只是把卖房子当做磨炼销售技能的一个过渡。
(三)中介机构行为尚不规范。部分中介主体资格不合法,无照经营、未经登记核查就擅自从事中介业务现象时有发生;没有收费标准,收费名目多且乱,收费票据不统一不规范。
(四)中介机构人员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有待强化。目前我市部分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诚信缺失,机会主义和道德风险严重,缺失对自身的认识的长远预期,不注重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培养职业道德修养。公正性、服务性是中介机构的本质,缺乏职业道德修养,仅仅把获得利益作为经营核心,所有经营活动都以营利为目标,服务意识淡薄,在利益驱动下,不择手段,丧失了客观公正立场,向客户提供虚假信息,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也损害了生产经营的利益,不利于中介行业的长远发展。
(五)行业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准入门槛低、规范不完善、种种不健康的行业特征,对应的却是畸高的收益。一个专业的行业就变成了劳动密集型工种,较低的从业者素质导致乱象丛生。
二、对策建议
(一)完善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法规体系。既是房地产市场对其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对中介自身发展的需要。在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不断完善我市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规约,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行业行为。
(二)加大中介市场监管力度。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文件精神要求,加大中介市场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积极推行从业人员实名服务制度,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强化行业自律管理。
(三)建立健全经纪人教育培训,提高经纪人综合素质。提高对中介机构资质的审查要求,加强从业人员进入中介机构的素质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我市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培训,形成管理长效机制。执业人员应该要经过相关知识的培训,具有培训证明材料,有完善的知识结构,了解掌握建筑设计、房地产政策法律法规、经济合同、营销方面等方面的知识,同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信敬业、遵纪守法,不损害客户利益,维护交易双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职业形象。
(四)建立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大力推行存量房网上交易,引导中介结构不断规范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杜绝交易中赚差价、跳单等违规行为。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提供免费的购房资金监管业务,督促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交易,可最大限度的保障买卖双的权益。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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