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来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来宾市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义务监督员实施方案(试行)》(来工改发〔2021〕1 号)文件精神,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拟聘凤发等6位同志为来宾市工程审批制度义务监督员(名单见附件),现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72-4231821
附件:拟聘来宾市第一届工程审批制度义务监督员名单
来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领导小组
2021年 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