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八)整改工作验收销号公示
一、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八:缺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动性,对空气质量下降,强调外来污染影响、地形条件不利、监测站点设置不合理等客观因素。
二、责任单位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整改情况
(一)2018-2020年我局共出动180人次,对市城区在建工地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检查,截至目前,共下发39份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检查停工整改通知书,62份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检查整改通知书,共对46家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开展了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
(二)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的通知,已经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三)我局于2018年约谈巴黎国际二期等主要管理人员30人;2019年约谈红河小镇水木清华等在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规施工的项目负责人8人; 2020年10月13日约谈裕达·桂中府等4个项目项目负责人5人,要求以上项目切实落实污染天气急响应文件各项规定。
(四)施工单位能根据扬尘治理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毕。
(五)截至目前我市未发现扬尘管理严重不到位的施工企业。
通过上述整改措施,市城区在建项目扬尘治理得到有效治理,空气质量得到改善,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公示期自2020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监督电话:4233355。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三十六)整改工作验收销号公示
一、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三十六:抽查的江滨路及配套绿化工程建设工地,大量裸土不覆盖,工地道路不硬化;抽查的地王公馆工地,两台抑尘雾炮机长期损坏,形同虚设。
二、责任单位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整改情况
滨江路及配套绿化工程已于2019年3月6日竣工验收,现已交付使用;我局于2018年11月30日约谈地王公馆项目负责人,要求该项目按整改要求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现已责令地王公馆项目更换新的雾炮机。我局同时做好举一反三工作,在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内,我局要求建筑工地严格执行来宾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应急响应通知,并对城区在建工地扬尘治理落实情况进行巡查,针对违规土方施工的项目,我局现场责令项目立即停工。
通过上述整改措施,市城区在建项目扬尘治理得到有效治理,空气质量得到改善,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公示期自2020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监督电话:4233355。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三十八)整改工作验收销号公示
一、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三十八:运动式整治餐饮油烟污染,工作紧一阵松一阵,整治仍未取得明显成效。
二、责任单位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整改情况
(一)根据《中共来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面做好机构改革职能移交工作的通知》(来编〔2019〕83号)要求,2020年1月1日起,总平面图及方案的审批职能已移交市自然资源局,我局将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在方案审查阶段,严格对商业用房设置餐饮设计或预留排烟系统的审查。
(二)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协助市自然资源局对商业用房设置餐饮的方案审查。
公示期自2020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监督电话:4233355。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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