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问题二十)整改工作验收销号公示
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二十:2017年,自治区PM10和PM2.5年均浓度均较2016年不降反升,未完成整改目标要求,14个区市中13个优良天数比例降低。
二、牵头单位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整改情况
(一)2018-2020年我局共出动180人次,对市城区在建工地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检查,截至目前,共下发39份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检查停工整改通知书,62份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检查整改通知书,共对46家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开展了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
(二)根据住建厅下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管路办法的通知》(桂建发〔2017〕15号)精神,我市正积极申报示范性项目,因地制宜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
(三)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的通知,已经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四)我局于2018年约谈巴黎国际二期等主要管理人员30人;2019年约谈红河小镇水木清华等在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规施工的项目负责人8人; 2020年10月13日约谈裕达•桂中府等4个项目项目负责人5人,要求以上项目切实落实污染天气急响应文件各项规定。
(五)各类工地基本上做到周边围挡、密目安全网、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
(六)我局于2020年5月28日下发《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来宾市建设工程智慧工地远程高清视频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来建发〔2020〕26号),鼓励有条件的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有关主管部门联网。
(七)施工单位能根据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毕。
(八)截至目前我市未发现扬尘管理严重不到位的施工企业。
通过上述整改措施,市城区在建项目扬尘治理得到有效治理,空气质量得到改善,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公示期自2020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监督电话:4233355。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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