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9日,在来宾市忻城县境内S305线68km+200m处,发生一起因货车运载的柴油泄漏到路面,导致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途经的油污路段时翻车,造成一人死亡和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调查取证后,忻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该事故作出认定:蒙某某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物品柴油时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装载柴油时未拧紧油罐阀门,导致柴油遗洒路面,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部门对货车驾驶人蒙某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2021年10月20日,案件侦查终结,蒙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被移送忻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待忻城县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蒙某某不但要面临刑事处罚,交警部门还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针对本次事故发现涉及驾驶人安全意识不强、运输公司可能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等情况,忻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该案启动死亡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对桂G7****号中型自卸货车所属的合山市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在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履行监管职责、安全教育培训、公司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对该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移送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2021年11月10日,合山市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对管理制度不健全、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不到位、未对驾驶员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驾驶员的思想教育不到位等问题整改完毕,并以书面形式回复忻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交警部门提醒:交通运输企业应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自检自查、隐患排查,并加强对公司驾驶人安全警示教育,定期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国家生产安全法律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驾驶人员要遵守国家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从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做到文明行车,安全通行,切实维护社会交通秩序,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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