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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公安局对“深夜‘炸街’扰民”违法行为处罚的通报

2021/10/01 7.0k 阅读 458 点赞

9月21日,来宾交警接到网友举报称:一辆号牌为桂DNR735小轿车在兴宾区新天地附近炸街,并附上了一段该轿车“炸街”的视频。接到举报后,来宾交警一大队高度重视,根据网友提供的视频和调取路段监控,仔细调查,精准出击

9月23日17时许,民警在维欢路将该“炸街车”车辆查获。被查获后,石某交待:“我的车是购买别人的二手车,购买时车就这样了,我不知道问题这么严重。”

经核查,石某驾驶的桂DNR735小型轿车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二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五条,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处以石某2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出厂设置。处罚后民警对石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告知改装车上路的危害,石某虚心听取,直言今后一定遵纪守法!

“改装车”炸街,顾名思义就是部分车主为了追求跑车引擎音效,选择改装消音器、扩大排气管、加装阀门,以达到车辆低速行驶也可产生轰鸣声的效果;改装车主觉得“改装车”很酷,车改装后人也会更有面子,所以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想在道路上“炫酷”一把;殊不知,“改装车”炸街不仅造成严重的噪音污染,同时还存在交通事故的隐患,非法改装车辆安全系数得不到保障,上路行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改的不是“酷”,改掉的是自己的安全保障。

车辆非法改装而引发的事故我们已经屡见不鲜,据数据分析显示,近些年来,因汽车法改装、拼装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特大事故越来越多,而这么多的事故,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一个字 ——“改”。

来宾交警提示:擅自改装排气管、灯光、车辆外观等行为都属于非法改装,改装车上路不仅扰民清净、污染环境,而且还存在安全隐患,一不小心就会造成交通事故。来宾交警将会加大力度对查处非法改装、深夜“炸街”扰民等违法行为。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遇到非法改装车辆请积极举报。为了构建文明安全的城市环境,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改装”,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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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