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来宾市救助管理站将一名受助人杨某护送至湖北省荆门市,在与荆门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交接后,受助人顺利返乡。
据悉,该受助人2020年12月23日被来宾市兴宾区民政局救助,因疑似精神障碍,无法提供有效身份信息,一直托养于医疗机构。兴宾区民政局通过头条寻亲、DNA验证等方式均无法寻找到受助人身份信息,根据救助规程为受助人办理落户安置。治疗期间兴宾区民政局和来宾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不定时前往医院,跟受助人沟通,帮助其回忆自己的名字、家庭成员信息、家乡信息等。直至2023年5月17日,受助人精神状况良好,回忆起自己叫杨某,老家是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根据受助人手写的信息,来宾市救助管理站当天发函至湖北省荆门市救助管理站帮忙协查,收到的回复却是杨某本人在家,协查不符。对于疑似精神障碍受助人,因沟通困难,他们提供的每一条身份信息都十分珍贵,来宾市救助管理站和兴宾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均认为受助人能回忆起名字地址,而且是具体到村的地址,应该就是她以前长期居住的地址。针对这一情况,来宾市救助管理站和兴宾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再次前往医院,跟受助人沟通,受助人手写的名字、地址与此前不变,还是是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杨某。随后来宾市救助管理站与湖北省荆门市救助管理站、沙洋县救助管理站不断沟通,请求协查该村的走失人员、外嫁人员等,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2023年5月22日有了新的进展,原来该村有两个同名同姓的人,一个住在本村,一个外嫁到附近的村子,这个外嫁的人就是受助人杨某,因年代久远,受助人杨某当初并未办理户口登记,后又外嫁到附近村子,故第一次协查没有查到符合条件的人员。与此同时,在沙洋县救助管理站的帮忙下,来宾市救助管理站还联系上了受助人女儿,进一步确认了受助人身份。最后历经20小时,由来宾市救助管理站护送至湖北省荆门市,在与荆门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顺利交接后,受助人得以返乡。

▲图为来宾市救助管理站与荆门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交接受助人员时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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