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火葬区和土葬区调整划定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350号)文件精神,为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12月3日,象州县人民政府召开了《象州县调整划定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范围方案》听证会,自治区民政厅福事处副处长伍用文、象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韦国嵩、广西殡葬协会秘书长覃荣亮以及象州县民政局、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发改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领导和各乡镇分管民政领导,来自广西区内7名殡葬工作专家学者、县人大、政协、社会公众人物等代表共6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一致通过了《象州县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调整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这就标致着实际符合国家“划定标准”、总占地面积1800平方公里、总人口约37万人原属土葬改革区的象州县所辖行政区域范围全部划为火葬区,为下一步深入推进象州县殡葬改革工作,特别是有了条件进行规划、申报县乡村三级殡葬设施专项资金,即将有效解决传统土葬占用土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等严重社会问题。
图为听证会现场。
(施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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