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全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来宾市民政局
2022年3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来宾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印发
全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民政部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号召,推进移风易俗,摒弃婚姻陋习,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睦。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62号)、《全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发〔2020〕728号)等文件规定,现结合我市婚俗实际,现制定婚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不正之风,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试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开展婚前辅导,帮助当事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开展婚姻辅导,提供婚内心理调适服务,帮助夫妻学习增进婚姻幸福、化解婚姻危机的技巧,改善婚姻家庭关系。开展离婚疏导,提供专业的、人性化的咨询和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婚姻家庭稳定。通过公益创投、经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扶持途径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发挥积极作用。搭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移动互联网等搭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前辅导服务平台,不断扩大婚姻家庭辅导的覆盖面。
(二)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推动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的融合发展,既要保护和传承传统婚俗礼仪精髓,又要鼓励具有强烈时代气息的现代礼仪创新,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为增强文化自信提供优质载体。积极推动结婚颁证服务创新,创设室内室外颁证场所,建立地方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名人颁证制度,设计文化内涵丰富的颁证词,鼓励当事人邀请亲朋好友共同见证,使新人在庄重神圣的法律殿堂宣告合法婚姻缔结。倡导和推广体现优秀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现代婚礼。尊重不同地区婚俗礼仪的多样性,取其精华,采取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措施加以保护,使中华优秀婚俗礼仪薪火相传。探索开展创建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服务中心试点工作,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仪式从简,进一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三)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引导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设置婚俗文化墙或婚俗文化廊,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置婚姻文化展示厅、婚俗文化博物馆或婚姻家庭文化基地。开展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助力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增加优秀婚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为广大群众提供高质量的精神营养。
(四)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适应现代社会家庭组织、家庭结构的深刻变化,加强以父慈子孝、夫妻和睦、兄友弟恭、长幼有序为基础的家风建设,强化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道德观念。广泛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挖掘和弘扬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推动广大家长注重自身修养,注意行为举止,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善于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榜样来净化社会风气、感化邻里、和睦家庭。重视发挥社区教育作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慈善楷模,推进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要求党员干部把家风家教作为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从政,形成良好的家庭氛围。
鼓励和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以上建设试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试点工作内容,进一步打造特色试点工作品牌。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可根据工作特色亮点确定重点,点面结合带动试点工作全面开展。
(二)确定试点地区。我市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由县(市、区)民政局各推荐一个县级婚俗改革试点,县(市、区)民政局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报当地党委和政府批准同意,于3月31日前报市民政局审核。(联系电话:0772-4298001,邮箱:lbmzfsk@163.com。)经由市本级民政局审核后报自治区民政厅。
(三)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开展1次婚俗改革政策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宣传婚俗改革,倡导新婚夫妻破陈规、除陋习、传文明、树新风的传统美德,不断提高群众对婚姻的认识和自觉性。抵制婚事中的高价彩礼、随礼攀比、铺张浪费、恶搞新人等现象,引导居民建立正确的婚姻观,价值观,营造婚事新办简办的社会风尚。
(四)反馈试点情况。各县(市、区)要不定期对试点服务过程、服务质量、服务成效等方面的进行评估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并于每年年底前向市民政局报送试点工作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在试点工作期间取得突出成效的可随时报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试点有序开展。要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支持,争取把婚俗改革列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总体工作安排,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要指标,加大执行落实力度。
(二)加强工作指导。要加强对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稳步推进试点工作。要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引导鼓励试点地区围绕试点任务先行先试、大胆创新,探索形成一批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并及时将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长效机制。要认真研究试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交流、通报试点进展情况,总结推广试点成果,对试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
(三)扩大社会参与。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借助和运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婚俗改革的相关政策、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突出群众主体地位,避免代替群众选择,引导群众不当局外人,形成系统高效的运行机制。要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加强组织动员,构建社会多方协同推进的参与机制。
附件:全区婚俗改革试点县(市、区)申报表
附件
全区婚俗改革试点县(市、区)申报表
申报单位 | 负责人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通信地址 | ||||
试点内容 | ||||
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级民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级民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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