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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来宾市民政局2022年度 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民发〔2022〕25号)

2022/03/29 1.7k 阅读 417 点赞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来宾市民政局2022年度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来宾市民政局

2022年3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来宾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印发    

来宾市民政局2022年度

推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发展壮大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优势,进一步加快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持续加强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建设,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职能,强化村集体“三资”监管。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移民局联系指导推动武宣县完成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目标任务;指导我局帮扶联系村完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目标任务。结合民政职能,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收入。完成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下达工作任务。

二、工作措施

(一)创新推进“社会组织帮村”精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行动试点工作。2022年,我局结合民政职能,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争取在全市范围内引导40个有经济实力的社会组织参与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具体目标是:市本级引导10个社会组织,分别帮扶象州县马坪镇大佃村、龙兴村、马坪社区,大乐镇龙屯村、侣塘村、那拉村、丁贡村,寺村镇寺村社区;武宣县二塘镇甘岭村、羊眷村等10个村(社区),推动兴宾区引导6个社会组织参与发展村集经济、象州6个、武宣县6个、忻城县4个、金秀县4个、合山市4个。力争推进社会组织参与发展村级集体成为我市工作亮点。

(二)持续推动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接续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机制,指导基层组织全面加强村务、财务、事务公开,突出抓好村集体“三资”监督,确保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

(三)推进村级干部业务培训,提升自治组织干部队伍素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进村(社区)干部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村级干部素质,特别是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能力。我局年内力争完成一期规模为100个人的村(社区)干部示范培训。同时,会同市委组织部推动县(市、区)完成村(社区)干部全员培训,提升村干部发展村集体经济能力。

(四)全面指导和支持联系村完成年度村集体经济收入目标任务。2022年,接续抓好我局帮扶联系村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确保完成收入目标任务。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移民局联系指导推进联系的武宣县完成年度村集体经济收入目标任务,指导武宣县全力推动村集体经济收入明星村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民政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

组长:梁朝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樊林康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海武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  敏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莫益路  局办公室主任

覃春燕  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科长

邬弘芬  局规划财务科科长

杜高燕  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朱成光  局区划地名科科长

莫益大  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负责人

李苏华  局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负责人

曾慈航  市救助管理站站长

覃建勋  市殡葬管理中心主任

权仁勤  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

黄祖奋  市社会福利院副院长

陈铭战  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副主任

雷应展  市殡仪馆副馆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继续执行局班子领导和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联系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责任制

第一组:组长:梁 朝  党组书记、局长

牵头责任科室:局办公室,责任单位: 市救助管理站,市殡仪馆。

联系村:象州县马坪镇大佃村、龙兴村、马坪社区

第二组:组长:樊林康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牵头责任科室: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责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

联系村:象州县大乐镇丁贡村、侣塘村、寺村镇寺村社区

联系指导武宣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

第三组:组长:陈海武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牵头责任科室:局社会救助科,责任单位:局区划地名科,市核对中心

联系村:武宣县二塘镇甘岭村、羊眷村,兴宾区小平阳镇东南村

第四组:组长:梁敏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牵头责任科室:局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责任单位:局规划财务科,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殡葬管理中心、市社会福利院。

联系村:象州县大乐镇龙屯村、那拉村

(三)明确要求,压实责任

我局推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推进,局党组书记、局长梁朝同志负总责,樊林康副局长为总协调人,其他各分管领导对应负责抓好各自联系的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严格实行帮扶工作责任制,局机关各业务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好各自联系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局办公室、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为总牵头科室,负责抓好总体工作协调,撰写日常工作汇报材料,确保本局职责范围内的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并取得实效。

1.指导帮扶制定村集体经济年度计划。各工作组要在2022年3月底前,组织深入联系村,开展细致的调研活动,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积极为联系帮扶村理清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思路,指导联系村制定年度村集体收入工作计划。

2.加强日常跟踪指导服务。各工作组每季度至少要深入联系帮扶村开展调研和指导工作一次以上,帮助挖掘村集体经济潜力,引导社会组织、乡贤经济能人等参与发展村集体经济,协调解决村集体经济推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加强信息通报工作。各小组每次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都要将小组工作开发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汇报材料,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提交班子研究推进工作。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