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
政策文件政策

来宾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2022年来宾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民发〔2022〕11号)

2022/03/21 2.1k 阅读 393 点赞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2022年来宾市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来宾市民政局

2022年3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来宾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印发



2022年来宾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全区民政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市第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民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一)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的丰富内涵,认真把握“国之大者”,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中找准切入点和发力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和对民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围绕“四个新”总要求和“四个方面”具体要求,发挥好兜底性、基础性作用,扎实履行“三基”职责,着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认真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周密安排部署,积极宣传引导,全力推动会议精神入脑入心。

二、扎实履行民生兜底保障职责

(二)加快建设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救助标准动态管理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城镇困难群众常态化救助,实现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实时共享、救助资源有效统筹、救助项目有机衔接,坚决避免“脱保”“漏保”等问题。

(三)巩固拓展兜底脱贫攻坚保障成果。健全城乡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建立部门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落实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四)持续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能力。提升低保核对工作能力。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和快速响应机制。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项目常态化监管。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和容错纠错机制建设。

三、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五)着力夯实养老服务基础。完成“521工程”后期建设,实现县级失能集中照护服务机构和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推动乡镇敬老院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或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转型,实现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30%以上。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升级改造,扩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规模。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广应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推动新建居住(小)区和老旧居住(小)区完善养老配套设施,创建1个以上老年人宜居社区。

(六)更好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深入学习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三个一百示范工程”。继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指导有关县(市、区)开展居家社区养老、公办养老机构运营、农村养老服务等领域改革探索。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集中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欺老虐老问题。

(七)统筹推动大健康产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项目建设。完善2022年大健康产业项目库。配合指导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申报“中国长寿之乡”。

四、认真做好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八)积极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推动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示范院建设。推进涉外收养登记档案数字化管理,推进实施收养评估制度。

(九)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推动落实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监护制度。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建设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配合做好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含儿童主任)建设。

五、加强和完善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十)扎实推动基层政权和群众能力建设。推动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决策部署。接续优化易地搬迁安置点社区治理。推动建立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法人备案制度。推动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执行监督和作用发挥,接续推进自然村屯“一约四会一队”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和文明乡风建设。广泛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动村(居)民议事、屯级“一组三会”、民情恳谈会的协商模式。接续推进“乡贤+”构筑乡村治理新格局改革,引导乡贤参与基层治理。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常态化推动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十一)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接续推进以品质社区、活力社区、美丽社区、人文社区、和谐社区等“五个”社区建设为载体的高品质和谐宜居社区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继续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推动社区配齐配强社区工作者。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建设。

六、引导和规范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十二)坚持强化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动社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新思想新理论。深入推进“三融合”“六同步”。完善社会组织党建“4321”工作机制。提升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质量,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展。

(十三)持续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创新。优化社会组织布局。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登记管理。规范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强孵化基地和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打造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优秀品牌。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十百千工程”。

(十四)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健全综合监管体制和常态化监管机制。完善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加强社会组织线上线下活动治理。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乱收费和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

七、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

(十五)持续强化行政区划管理。坚持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领导。强化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和评估监督,严肃行政区划工作纪律。稳慎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强化政府驻地监管。

(十六)严格规范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开展来宾和贵港毗邻县(区)界线联检,创建平安边界。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和地名标志设置。保护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持续开展红色地名文化宣传和地名文化“三进”活动。

八、深入实施社会事务管理改革

(十七)全力推进殡葬领域改革。加快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奖补办法,实施经营性公墓年检制度。积极倡导花坛葬、骨灰撒海等节地生态安葬改革。持续治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推广应用殡葬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进红白事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

(十八)有效增强关爱服务能力。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改革,推进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深化开展“互联网+救助寻亲”专项行动。做好第十个“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改革。

九、大力发展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

(十九)强化推动慈善发展。充分发挥慈善事业的第三次分配作用,扩大慈善规模、弘扬慈善文化、加大慈善宣传、建设阳光慈善。配合做好“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对象推荐工作。开展社区慈善服务站建设。指导完成来宾市慈善总会换届工作。

(二十)合力促进“五社三站”融合发展。深入实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社工服务标准化示范创建。推动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设置。建立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培训机制。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站建设。推广使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工作,做好志愿服务工作。

(二十一)强化福利彩票发行和监管。大力推进责任彩票建设,强化福利彩票销售标准化、规范化和渠道精细化管理。做好即开票申领发放、站点即开票销售指导、信息公开等工作,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大力宣传福利彩票的公益属性,推动全市福利彩票转型发展取得新成效。

十、打实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二十二)持续推动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落实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和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的任务要求。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慈善条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质量。推进“放管服”改革。

(二十三)有效增强民政发展基础。认真实施《来宾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专项规划。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做好民政统计和项目管理工作。推进机关“三办服务”提质增效行动。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加强新形势下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接续建设民政大数据平台,加快民政业务数据共享融合。

(二十四)抓好抓实民政系统安全管理。常态化推进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加强火灾防控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民政应急体系建设,健全舆情监测和突发舆情处置机制。加强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强化信访重点群体矛盾排查化解,深入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信访积案专项工作。

十一、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十五)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树牢看民政首先从政治上看的意识,完善制度机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对来宾民政工作的具体要求,把党的建设、领导贯穿民政工作全过程。

(二十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扎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八个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民政系统违纪违法问题。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推动监督执纪问责与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治理紧密结合。全面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从严从实推进民政各项工作。

(二十七)突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做好干部“育选管用”工作,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发挥选人用人激励导向作用。从严监督管理,深化教育培训,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制度机制。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建设政治过硬、素质优良、担当作为的新时代民政干部队伍。

十二、统筹协调推进其他民政工作

(二十八)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全面发挥民政在创城中的职能作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