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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民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1/11 4.6k 阅读 173 点赞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和《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政发〔2008〕2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文档可在“中国来宾”门户网站(www.laibin.gov.cn)和“全区新民政网站群来宾民政”网站(laibin.gxmz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宾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人民路1号,邮编:546100,电话:0772-4292131,电子邮箱:lbmz4292131@126.com)。
      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7年,来宾市民政局根据《条例》的要求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64件,有155件当天办结,有9件社团登记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限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在100%,实现了政务服务零投诉,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我局负责政务公开管理设在局办,配备有1名专职人员和1名兼职人员负责市民政局“两公开”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各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从组织上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根据《条例》和自治区、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按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对外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同时,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为方便广大群众和业主办事,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更新,并通过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对外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条例》的要求,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之外,凡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公开的内容:一是单位领导成员名单及其分工、单位概况及机构职能、单位职能科室设置及负责人联系方式、单位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二是根据全市政务服务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优化办事流程工作,重新编制了纳入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完成《来宾市民政局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操作规范)》编制,并在网站公布,出台《来宾市民政局行政审批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本局行政审批窗口和局机关各科室有关行政审批职责;三是本局行政执权依据目录、行政执权分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目录;四是本局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五是年度工作计划及要求、各项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六是机关人事管理、干部考核奖惩、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为维护公民的知情权,我局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灵活多样的具有实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以审批窗口、网站、简报、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为载体,通过会议、文件、通告等方式对外公开政府信息。
      1.以服务窗口为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在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印制有一次性告知单置于服务窗口台面,将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依据、办理时限、投诉电话等通过告知单告知群众,方便群众办事。
      2.以触摸屏为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本局相关政策、办事程序等文件材料,群众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通过配置具有查询功能的触摸屏,查询到民政部门的各项审批、服务项目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3.以公告栏、身份公示栏、咨询台等为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在服务大厅各醒目位置设立公告栏、身份公示栏、咨询台等公开民政部门各类政府信息,即时公开张贴民政窗口各类应让广大群众和业主知晓的信息;身份公示栏实时将民政部门在中心管理人员、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照片、姓名、性别、职务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为咨询台提供相关民政信息,为群众开展导服,实时为前来办事群众和业主提供咨询。
      4.以意见箱为窗口获取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对民政窗口的监督,我局设置一本意见薄,了解群众对各服务窗口的意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民政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探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办法和措施。
      5.以会议或文件为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定期向政务服务中心和市档案局以及图书馆报送本局在工作中形成的可公开的文件资料,由政务服务中心依群众申请进行公开,以取得管理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的监督。同时,积极向政务服务中心报送“一服务两公开”工作信息,向社会公开民政部门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动态。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情况。组织民政窗口人员参加自治区民政厅和行政审批中心组织的以会代训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2017年,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来宾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通过培训,有效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对公开政府信息重要性的认识和执行《条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本机关政务信息。按照本机关已修定的《来宾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通过上墙公开、张榜公开、会议公开、网上公开、媒体公开等多种形式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利用来宾政府网站主动发布信息562条1557次文件,给档案局报送日常政务公开文件23件,给政务中心报送政务活动公文23件,给图书馆报送政务信息文件23件,将民政信息特别是与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在及时信息网上发布,有效促进全市民政工作的开展,方便群众办事,维护社会稳定。
     (二)推进服务项目收费信息公开情况。从2017年4月1日开始涉外婚姻登记和涉港澳台收养登记项目取消收费项目,按规定在民政局驻政务服务窗口张贴公告,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纪检监察室的电话,接收群众的监督。从4月1日起,没有乱收费的现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按要求制定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和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度,在公开政府信息时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保证了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及时、完整和准确,全年未出现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为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心切实按照《条例》和《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来政办发〔2011〕58号)规定,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上墙公开、张榜公开、会议公开、网上公开、媒体公开等多种形式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向《中国社会报》、《中国民政》、《中国社区报》报送信息共16条,获得《广西民政》、《广西老年报》、《广西日报》采用18条信息,《来宾日报》报道30次,在来宾政府网站发布信息562条。并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的方式向公众公开,不断满足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

    (三)主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全年给档案局报送日常政务公开文件23件,给政务服务中心报送政务活动公文23件,给图书馆报送政务信息文件21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在服务大厅内设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窗口,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日常工作中,我局还依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公开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在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提高了民政各项业务工作的透明度。一是在本局民间组织管理科内部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落实人员到行政审批中心办公,接受办事群众信息咨询,现场接受群众信息公开申请。日常工作中还通过电话向群众提供相应的服务业务信息。对不能当场答复的,均能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机关将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对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能按时按要求予以公开,无推诿、拖延和应公开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严格执行《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的规定,年内没有乱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1例行政复议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针对上述问题,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是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深化公开的内容,主动公开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不断满足公众的需求。
     三是加强对已建成本部门门户网站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网站内容、信息更新,提高信息公开服务功能。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来 宾 市 民 政 局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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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