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及《广西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细则(试行)》(桂民发[2016]43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养老机构的星期评定工作,及时组建评审小组对全市申报三星级的2家养老机构(即来宾市红水河护养院及忻城县华夏幸福公寓养老院)开展三星级评定工作,评定结果均已达标,并在广西民政来宾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报自治区民政厅授予来宾市荣获2017年三星级的养老机构分别是:来宾市红水河护养院、忻城县华夏幸福公寓养老院。
特此公告。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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